镇长乔治跟猎人们其实都是合作关系。他要皮毛,猎人们要金钱,公平交易,仅此而已。
而乔治本身就是高明的猎人,同行之间总是有共同语言的。几年下来,就有了交情,也就愿意互相帮点小忙。乔治也很慷慨,从来不会让人空手回去。
这次去印第安人地方,出于安全考虑,他请了几个猎人同行,都是一流好手。其中有4个,是外乡人。
但是黄金的出现让情况有点大条。
因为这东西人人想要啊!
送走了克鲁格,乔治知道,克鲁格家的汤姆小子说的很可能是真的。
他跟印第安人做生意时,即使是皮毛数量稀少的时候印第安人也没拿金沙付过账,而是数量稀少的可怜的金币。他回来路上就已经想到金矿这个词了。
克鲁格的来访只是让他下定决心而已。
所以,即使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。他也决定做些什么。
半个小时前他还在跟猎人们推杯换盏大口吃肉。现在本地的都回自己的小窝,外乡的现在应该在旅馆寻欢作乐。因为他承诺过,今天不会收他们4个那怕一个美分。
那是他的地盘。不,这个小镇都是他的地盘。
他今年40岁,在这片土地与各种对手战斗了近20年,无论他(它)们是不是人。
他一向志向远大。
乔治少年时,他的偶像是美国首富,一个皮毛商人。
但那时他只是个穷小子,父亲死的早,他连像样的鞋子都没有。
15岁时,他猎获到第一只猎物,一只河狸,武器只是一根木棍。他发誓要成为有钱人。
后来他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支二手的火枪,到处寻找各种猎物,向它们开火。
但是没等到他发财,母亲病重过世。了无牵挂的他一路向西,追逐着各种长着皮毛的东西,凭借的简陋的武器和父母赋予的天赋猎杀森林里的猛兽,他遇见了印第安人,但这些人总是跟他做对,不让他发财。
后来他有钱了,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自己武装到牙齿,跟路上结识的朋友们一同猎杀这些讨厌鬼。因为讨厌鬼们也是有皮的。
再后来,他发现朋友们慢慢的变少了,不是在战斗中死去,就是离开了。而他,已经快30岁了,没有老婆,没有孩子。只有一堆金币。
于是他和朋友建立了个据点,又去招募一些人来这里种地。他只想有个可以依靠的地方,每天可以安稳的睡个好觉。再找个老婆生孩子。
很快他就发现他可以用金币买下别的猎人猎获的皮毛,运出去卖掉也可以赚钱,并且赚的更多。
他悟了。
原来只要有个安全的地方给人以庇护,就会有更多的猎人前来,并带给他更多的财富。
他知道印第安人有更多的皮毛。所以有一天,他抓住了一个,用蹩脚的印第安人语言要求他把他能找到的皮毛都带来,他会跟他公平交易。
印第安人回去了。
他一个人驾着一辆马车在约定地点,印第安人来了十个,骑着马。
印第安人围着他呜咯咯的转圈,很惊奇的打量他。
然后远处又冒出几十个。
他一把把盖布掀开,马车上全是各种火枪。
印第安人留下了全部皮子。带走了一半的枪支。
后来他再也没有杀过印第安人。
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那些臭烘烘的皮毛。如果不是因为它们能换到金币,他一定会把这些狗屎一样的东西丢进密西西比河。
他的志向是成为有钱人,就像那个美国首富。
谁想偷走他的财富,他就要谁的命。
不过他不想破坏自己定的规矩。
所以他准备先跟这几个人谈一谈,他觉得凭借一些交情,他可以说服这几个猎人听从他的安排,不要轻举妄动。
他拿起自己的龙骑兵转轮,这把枪是克鲁格送的,非常精致。转轮上还雕刻有德州骑警与印第安人的作战场景画面。
他先缓慢的把转轮转了一圈,听着机械发出的声音。拉开击锤,检查了一下。
打开一个小盒子,里面是排列齐整的纸筒,每个纸筒里面是3.2克黑火药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。
这是他自己制作的,他讨厌火药瓶。他认为用火药瓶的都是蹩脚的枪手。
然后仔细的装弹。
铅弹也是他的作品,制作铅弹是他爱好之一。
“乔治,他们都在。”治安官走了进来。
乔治点点头。拿起火帽,一个一个观察,然后安装。
他的手非常稳。
乔治来到旅馆外时,又看到了克鲁格。这个人,他是非常欣赏的。
克鲁格从来不碰皮毛生意。
这个人是他从堪萨斯招募来的,他教过他跟多东西,也并肩作战多年。虽然性格有些鲁莽,但却是天生的战士。从未让他失望过。
他自信在任何方面都比克鲁格强。
除了他那个古怪又聪明的儿子。
乔治没有儿子,只有两个女儿。不过这不算大问题,虽然已经40岁,但应该还有机会。
克鲁格一向很尊重他,并且做什么都会跟他打招呼,比如这次的金矿问题。
人人都说克鲁格是小镇首富,其实只是他们不知道镇长家里有多少钱而已。他觉得,大概是因为克鲁格的房子修的比较大。
乔治认为,这其实也不错,房子大,目标也大。
“乔治,你想干什么?”旅馆里有人问道。
“你们都留在外面。”众人一齐阻止。
“到目前为止,他们还算是我的朋友。除非他们对我拔枪,否则我不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。”乔治掷地有声,所有人听的清清楚楚。
然后他就进了旅馆。
十分钟后,三声密集而又巨大的轰鸣让旅馆外面的众人一阵骚动。
接着,乔治和一个脸色发白半边身子都是血渍的年轻人走了出来。
“我给了他们一个提议,但是他们粗暴的拒绝了。”
在密集的火把辉映下,乔治看见众人眼中的崇拜,还有些畏惧。这让他很满意。
汤姆很快就知道了旅馆枪战的各种细节。
他把手中的鹅毛笔放进墨水瓶里,“没想到这样的射击方式真的存在。”
克鲁格:“什么?”
汤姆没说话,而是从抽屉里拿出一支没有装弹的龙骑兵转轮。在克鲁格目光中,他右手扣住扳机不放,左手连续向后拨拉击锤。击锤不住撞击,转轮不断转动,发出清晰的机械声音。
在场的所有人看着这样的动作,都若有所思。大胡子问:“这样就没办法瞄准了吧?”
“是的,但是只有这样开枪速度才能达到极致。”
瘸子这时说道:“近距离完全凭借感觉开枪的话,问题不大。”
克鲁格说:“旅馆里确实地方不大,我估计双方相距大概5米左右,不过那三个人都是脑袋中枪,头都烂了。”他在回想旅馆里血水脑浆到处都是的样子。
瘸子并没有去旅馆,当时他在看家。闻言眉头一皱:“这样的话,难度…很大!”
大胡子用手枪在那比划,“乔治他是怎么练的?太厉害了。”他右手持枪,接着用少两根手指的的左手试了试,“我觉得我也可以。”
不过他的枪是装弹的,所以并没有去拉击锤。
“那个人为什么没死?”塞利奥问道。
“乔治说,他没有对他拔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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